一、美术馆简介
2015年1月,明·美术馆成立于苏州工业园区李公堤文创街区。八年来,明·美术馆成功举办了百余场高品质的美术展览,同时开展了大量艺术交流和鉴赏活动,文化品牌形象和产业运营能力逐步提升,得到社会各界和艺术圈的广泛好评,为现代苏州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和亮点,逐步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专业艺术机构。
二、美术馆展厅情况
展厅平面图、展览申办收费及流程详见下方:
三、收费标准
(一)综合服务费
根据展览规模大小,明·美术馆将按照《展览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附件1)收取相关费用:小型展览(1个展厅)3万元,中型展览(2个展厅)4万元,大型展览(3个展厅)5万元。
展览综合服务包括以下具体工作内容:
1、展览文宣设计和制作,包括:展览海报、邀请函、开幕式背景布、户外墙体海报、展览前言展板、艺术家简介展板、画签等;
2、美术馆及媒体合作伙伴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为展览项目进行展前、展后两次专题宣传;
3、展览筹备期间进行艺术作品的布展、撤展工作,以及画作在馆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4、策划组织展览开幕式(酒会)当天茶歇及相关学术活动。
(二)场地费
根据展览规模不同可选择1-4个展厅使用,收费标准:第一、二、三展厅3000元/厅·天,第四展厅2000元/厅·天。每个展览场地使用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两周、不多于五周。按照美术馆年度收藏计划,美术馆可考虑每场展览收藏1-3幅艺术家展览作品,减收部分展览场地费。
(三)印刷品设计制作费
展览申办方可选择自行设计制作展览画册、明信片、折页,也可以委托美术馆专业团队进行设计和印制,收费标准详见《明·美术馆展览文宣及印刷品设计制作收费标准》(附件2)。
四、展览申办流程
(一)填写申办资料:
展览申办方在阅读本手册后,若有意在明·美术馆举办展览,需填写《明·美术馆申办展览登记表》(附件3),并提交艺术家简历、展览策划方案及展览相关资料(参展作品图片、影像资料及艺术评论文章等)。
资料提交方式 :
1、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将申请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mgallery@126.com
2、您也可以将申办展览资料通过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到以下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李公堤四期15幢明·美术馆策展部 何老师(收),咨询电话:+86-512-68183890转807。
(二)展览资格评审
美术馆收到展览申办资料后,将由展览资格评审委员会议进行评审,并于10个工作日之内将评审结果通知展览申办方。如未通过展览资格审核,全部申请资料将于7个工作日内退还展览申请方。
(三)编制展览实施方案
展览项目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之内,展览申办方应与美术馆协商确定展览具体日期,讨论并编制展览实施方案,明确展览组织工作分工,同时确定展览举办的工作日程。
(四)签订展览协议
展览申办方与明·美术馆签订《展览协议》(附件4)。双方正式签订协议一周内,展览申办方需向美术馆支付展览费的70%作为预付款,如未如期付款,美术馆将有权取消展览档期。
(五)展览筹备组织
按照明·美术馆《展览协议》所确定的工作日程,协议双方分工协作,有序进行展览筹备和组织工作。
五、其他相关工作
(一)画作装帧及画框
展览申办方可自行安排画作装帧和制作画框,也可以委托美术馆专业团队进行画作装帧和制作。装帧和制作画框具体方案,根据不同画种由双方协商确定,费用由展览申办方承担。
(二)展品运输
展览申办方画作如果自行装框,需负责将参展作品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到美术馆,并于撤展时候安排作品运输,费用由展览申办方承担。
国内作品运输须知:
1、需在布展前30个工作日确认展览作品清单,并填写《作品清单明细表》;
2、在布展前25个工作日确认运输方案;
3、大件作品若用到特殊设备、车辆,须于布展前20个工作日沟通确认以便安排。
(三)展览配套活动
展览申办方如果需要在展览期间(除开幕式当天)举办学术研讨会、艺术沙龙等活动,美术馆将提供场地布置、音响设备、多媒体投射、影像拍摄、茶歇等服务。美术馆将提供服务项目报价单,费用由展览申办方承担。
(四)艺术作品代售
本馆举办的艺术展览原则上为商展,根据双方意愿,展览作品代理销售期为12个月。作品代售价格由艺术家提出,美术馆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调整意见或建议。
(五)艺术作品管理
艺术作品代售期结束后,展览申办方应在1个月内将未销售作品复核后从美术馆取走。艺术作品若继续存放美术馆,美术馆将按照艺术作品售价的1‰收取日管理费。